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17﹞55号)、《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工商校发﹝2017﹞56号)、《北京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
一、评审时间
2021年5月18日至6月10日
二、评选项目
1.市优秀毕业生
2.校优秀毕业生
3.校级优秀奖学金
三、评选对象及名额比例
1.评选对象
本校2021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名额比例
详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1. 优秀毕业生(含市级)评选条件及流程详见《北京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2.校级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及流程详见《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3.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实施办法》,“从我校入伍的本科退役复学学生在毕业时如能达到正常毕业条件且返校期间无违纪行为,可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指标单列。”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获奖证书扫描件,打包成电子文档。
(二)学院审核及公示
学院进行初评,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院级推荐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电子版发送
(三)学院上报
学生处汇总复核形成送审名单,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的校级推荐名单在全校公示5天。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在初评拟推荐学生时,应审查具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排查截至目前有无影响拟推荐学生毕业的情形存在。
(二)因各学院答辩时间不一致,不做统一提交要求,按照答辩完成,即可申报提交的原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
(三)报送的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须一致,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
1.2021年各学院市校优秀毕业生及毕业生奖学金分配表
2.2021年北京市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北京工商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北京工商大学2021届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5.北京工商大学本科专业布局
学生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