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北京市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措施,持续抓好我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高学生工作队伍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学生处组织开展“高校学生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0月22日上午9:30
二、培训地点:阜成路综合楼三层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学工部、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全体辅导员。
四、培训要求
请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全体辅导员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并提前十分钟到场签到;如确有工作与培训冲突或突发事件需请假。
学生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