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6-20
来源:学生处(武装部) 访问量: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以及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征集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信息化建设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的有效形式。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好征兵任务,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武装部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为党委武装部、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负责人。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征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工作分工,组织力量投入,落实相关政策,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严把质量关,代表学校对年度征兵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设在学校武装部,根据上级兵役机关和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安排,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征集对象和报名方式
我校每年征兵的主体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学生)及当年考入我校的新生。每年5~8月期间,根据北京市征兵工作的统一安排及学校通知,有入伍意向的学生在大学生征兵网站(www.gfbzb.gov.cn)报名。
三、学校征兵工作政策
(一)积极认真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大学生征兵入伍的相关政策(见附件,以入伍当年颁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二)对从我校应征入伍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召开入伍欢送会。
(三)学校每年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入伍宣传单》,讲明入伍优惠政策和报名流程。新生应征入伍,由新生所在学院凭相关证明代为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户口档案可以根据国家政策暂存在学校。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学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五)鼓励入伍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积极表现。在校学生(含新生)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荣立三等功、二等功,退出现役复学后,学校将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5000元的奖励。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将酌情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六)在校学生(含新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军事技能、军事理论课和公共体育课,直接获得学分且成绩不低于90分。
(七)本科生退出现役复学后,经本人申请、相关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审核,符合学校针对退役本科生士兵复学转专业有关条件者,报学校批准,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转换。其中,新生和一年级学生(指报名入伍时的年级,以下同)可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本学院范围内转专业,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八)本科退役学生在参加研究生推免,或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九)在校本科生(含新生)退役复学后,如因学校专业设置或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学生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或学分异常等情况,由武装部牵头,学院和教务处在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报学校批准。
(十)在学生服兵役期间,学校保持与学生及其所在部队的联系,适时到部队走访慰问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并对其所在部队给予适当支持。
四、任务分工
(一)武装部负责召集学校教务处、后勤处、财务处、宣传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做好每年入伍工作进度安排及退伍学生复学后的衔接工作。
(二)学生处、武装部、宣传部、院系应共同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氛围的营造工作,做好征兵动员、政策咨询及退伍学生和入伍学生的欢迎欢送工作。
(三)武装部明确当年征兵政策,具体负责学生报名、体检、政审等各项事务办理。及时向教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及院系通报当年入伍及退伍学生名册。
(四)武装部、学生处负责制作学校《入伍宣传单》,教务处、招生办负责随寄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
(五)教务处、院系负责落实学入伍期间的学籍保留及档案保留工作、退伍学生的复学工作。对于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的学生,由学院凭学生相关入学凭证到教务处办理学籍注销手续。教务处在学生退役复学后,在学生选课方面给予协助。
(六)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协助做好学费返还或代偿、一次性困难补助发放、入伍奖金发放、奖学金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手续办理工作。后勤处协助做好应届毕业生正式入伍前在校临时住宿及退伍学生宿舍的预分工作。
(七)研究生部负责落实好关于退役学生保研、考研相关政策。
(八)保卫处、武装部负责共同做好应征学生的政审工作和集体户口的办理工作。
(九)武装部要注意发挥退伍复学学生在学生教育及管理工作中的特殊作用,要做好入伍学生及部队建军节期间的慰问工作。
(十)院系要协助学生做好入伍申请、政审材料准备、学习成绩及复学安排等事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及北京市的优抚政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工商校发〔2010〕60号)同时废止。